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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学] 唐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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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7 10:17: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摘要:唐朝人非常注重服饰,而尤以发簪为最。那么唐朝的簪到底是什么样的呢?本文就从簪的演变历史、分类、功能、礼仪及其它文化内涵来探讨一下唐代的用簪情况。
关键词: 唐朝;簪;分类;功能;礼仪;簪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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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的名诗《春望》堪称绝唱,其中“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一句更是流传千古。撇开诗中的思想主题,我们单就这句话本身来研究一下。诗人忧国忧民,不断地搔首,头发越来越稀少,以至于承受不起插发的簪子。那么,唐朝人所用的簪子是什么样的呢?现代人已经很少用簪子了,而且即使用簪子,也跟唐代人大相径庭。因此有必要考证一下唐人的用簪情况。本文就试图从簪的历史、种类、作为等级差别的象征,功能,簪发的礼节,以及由簪而生发出来的簪文化等方面来对唐代的簪做一点研究,期望能够对唐代的簪有较全面的认识。
一、簪的演变历史
让我们首先来看一下簪的历史。学术界普遍认为“簪”字最早出现在战国末年的《韩非子》,这主要是依据其中的《内储说》上篇的记载:
“周主亡玉簪,令吏求之,三日不能得也。周主令人求而得之家人之屋间。周主曰:吾知吏之不事事也,求簪三日不得之,吾令人求之,不移日而得之。于是吏皆耸惧,以为君神明也。”
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早在春秋时期的《周易》就已经出现了。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簮。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但无论春秋还是战国,“簪”字出现的几率都是很小的,这个时期的记载只是个别现象。“簪”字真正应用开来,则出现在秦汉以后。《史记》中就出现了六例。比如:
《史记•滑稽列传》:“前有堕珥,后有遗簪。”
《史记•卷四十九》:“于是左右群臣知武帝意欲立少子也。后数日,帝谴责钩弋夫人,夫人脱簪珥叩头。帝曰:引持去送掖庭狱。夫人还顾帝曰:趣行女不得活,夫人死云阳宫。”
而且,当时重要的类书《释名》已经将“簪”收入:“簮,兓也。以兓连冠于发也。又枝也,因形名之也。”可见,“簪”字已经为常人所熟知,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品。
但是,“簪”字的历史并不能代表发簪的历史。通过考证我们发现,发簪最初的名字并不是“簪”,而是“笄”。
《说文解字》:“兂,首笄也,从人匕,象簪形。”
《重修玉篇•竹部第一百六十六》:“筓,古奚切。妇人之筓,则今之簪也。”
《重修玉篇•兂部第四百八十七》“兂,仄林切,首笄也,今作簪。”
《释名》:“簪,建也,所以建冠于发也。一曰笄。”
汉史游《急就篇•卷三》:“簪,一名笄簧。即步摇也。”
唐颜师古注《急就篇》:“冠帻簪簧结发纽”说:“簪,一名笄。”
宋胡瑗《周易口义•卷四》:“簪,冠之笄也”
宋程迥《周易章句外编》:“古冠服无簪,故迥于豫传,占法中辨之,即弁服之笄也。”
清恵士竒《易说•卷二》:“筓,……古曰筓,汉曰簪。说文作旡,首筓也,言今之簪即古之筓,……三传三礼及先秦诸子之书,皆言筓,不言簪。”
因此,要想描述发簪的历史,还要从“笄”字开始。“笄”的最早的文献记载也是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
《周礼•天官冢宰下》:“追师,掌王后之首服,为副编次,追衡笄。”
《周礼•夏官司马下》:“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纮,诸侯之缫斿九就,珉玉三采,其余如王之事。”
《列子•周穆王》:“靡曼者,施芳泽,正蛾眉,设笄珥,衣阿锡,曵齐纨。”
由统计可以发现,春秋战国时期,表示簪子时通用“笄”。到了汉代改作“簪”,以后逐渐“簪”行“筓”废。
《仪礼•士冠礼》:“缁布冠缺项青组,缨属于缺。缁纚广终幅,长六尺。皮弁笄,爵弁笄。缁组纮纁边,同箧。” 郑玄注:“筓,今之簪。”
《国语•晋语》:“击之以杖,折委笄。”三国韦昭注:“委,委貌冠;笄,簪也。”
汉代以后“筓”已经被“簪”所代替,普通人已经不知道筓为何物,以至于郑玄、韦昭还要注出来。汉代的著作里,虽然少数情况下,还有“筓”、“簪”并用的现象,如三国魏王粲《神女赋》:“税衣裳兮免簪筓,施华的兮结羽钗。”但这是出于修辞的需要,并不是说簪是不同于笄的另外的一种东西。
但是,“簪”的历史很有可能比文字的历史还要长,所以我们也不能简单地说我们的祖先直到春秋战国时期才懂得用簪。古人就已经开始探讨这个问题了。宋代高承《事物纪原》中说:“桓宽《盐铁论》曰:‘禹治水,堕簪不顾。’簪始见此。自女娲之女为笄以贯髪,亦簮之始矣。”神化传说当然不可全信,但是也不见得就一点道理也没有。而且现代的考古发现更是印证了这种传说的可信性。从考古出土的文物来看,人们普遍使用笄是在新时期时代。当时已经出现了不同材料的发笄,有:石笄,骨笄,蚌笄,竹笄,木笄,玉笄,铜笄,金笄等。(关于考古方面的资料,因为知道的不多,所以也不敢多说,点到为止。)
可是,通过对古文献中的笄、簪的分析,我们会发现,簪的本义并不是发簪的意思,而是动词义“联合”。
《五音集韵》:“笄,并也,杂也,兼也,合也,相从也,同也。”
《易说•卷二》:“古《易》,簪作戠,与得协,宜从之,禹贡赤埴。郑本尚书,埴作戠。孔疏云:戠,埴音,义同,考工记,搏埴之工,然则合土之工为,搏埴戠者,合也,盍戠,盍簮,皆连合之义,或依晋易,作簮亦可,盖言连合友朋则近于党,故九四未免于疑。”
后来则由“联合”义引申为“将……联合在一起”,逐渐专用于头发,“将头发挽结在一起”;再后来动词名次化,代指挽头发的东西,即簪子。
《中华古今注•头髻》:“女子十五而笄,许嫁于人,以系他族,故曰髻。而吉榛木为笄,笄,以约髪也。”
通过上面的考证,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文献记载最早见于春秋时期的《周易》,而不是战国时期;
广泛普及始于秦汉以后;
“簪”的前身是“笄”,秦汉以后“簪”行“笄”废;
作为一种物品应用到人们的生活中来,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
二、簪的种类
唐代的发簪不仅制作精良,造型奇特,而且因质地和材料的不同,还可以分为许多种不同的簪。主要的有玉簪,金簪,银簪,玳瑁簪,犀簪,琉璃簪,翠羽簪,以及镶金的宝石簪等等。其中玉簪是最主要的一种。除了这些贵族的簪,还有几种罕见于文献却为下层人民所广泛使用的簪,如竹簪,铜簪,铁簪等等。下面就分别来看一下,唐代各种各样的簪是什么样子的。
玉簪
在各类发簪中,玉簪是最贵重的,好的玉簪可以是金簪的几倍乃至几十倍。从出土的文物来看,玉簪显示了玉的简洁、透明的特性,比较修长,白灿灿的,簪首刻成饰物形状,一般为花卉,少量为动物。
当玉簪的称呼取代玉笄后,玉簪也继承了玉笄的地位,成为唐朝一种重要的发簪。玉簪的形象屡次见于当时的诗文名篇。
戎昱《采莲曲》:“烟生极浦色,日落半江阴。同侣怜波静,看妆堕玉簪”
白居易《井底引银瓶 止淫奔也》:“井底引银瓶,银瓶欲上丝绳絶,石上磨玉簮,玉簮欲成中央折,瓶沉簮折知奈何,似妾今朝与君别。”
韦庄《杂体聨锦》:“携手重携手,夹江金线柳。江上柳能长,行人恋尊酒。尊酒意何深,为郎歌玉簪。玉簪声断续,钿轴鸣双毂。”
陆龟蒙《小名录卷下》:“又有孙景玉,能反腰帖地,衔得席上玉簪。”
除了作为外貌描写的一个部分,玉簪还承载了丰富的深层涵义。从上面的几例中,我们可以看出,玉簪往往是作为男女爱情的载体的形象出现的,尤其是在正统的诗文中更是如此。美人是不能不戴玉簪的。当女子被抛弃时,玉簪往往善解人意地落地而碎;而当心爱的人要远行时,玉簪便作为自己的信物而送给对方。发簪的这个内涵到了后来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但是伤感的含义已经消失了,转而变成了求爱的信物。《西厢记》中崔莺莺给张生的信中写道:“聊布瑶琴一张,玉簪一枚……权表妾之真诚。”到了明代,高濂更是在《玉簪记》中“指腹结姻,他女我男:曾以玉簪、鸳坠为聘”,将玉簪的这一形象贯穿始终。
玉簪又名玉笄。到了唐代,虽然已经基本上不用“笄”这个字了。但是历史上形成的一些专有名词和固定用法,还是在文学作品中沿用下来,玉笄就是这些少数沿用下来的说法之一。它主要出现在文学性较浓厚的作品及史书中。
张说《张燕公集•巻二十二》:“玉笄耀首,油骈在驭。”
马戴《寄襄阳王公子》:“君马勒金羁,君家贮玉笄。”
临淄县主《与独孤穆冥会诗》:“霜刃徒见逼,玉笄不可求。”
徐坚《初学记•卷二十六》:“大射礼,辟雍、公卿、诸侯、大夫,行礼者冠委貌,执事者冠皮弁,衣都麻衣。周礼,弁师掌王之皮弁,会五采玉璂、象邸、玉笄。”
杜佑《通典•卷五十七》:“五采缫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纮。”
杜佑《通典•卷六十一》:“故今采东齐之法乘舆,衮冕垂白珠,十有二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黈纩充耳,玉笄玄衣。”
关于文献的记载,玉笄最早出现在《周礼•天官》:“追师:掌王后之首服,为副编次,追衡笄,”郑玄注曰:“王后之衡笄,皆以玉为之。” 唐以前的各种发簪,只有玉笄这个名称沿用下来,跟玉簪并用,而其它的竹笄、骨笄、石笄都消失了,我想主要应该有两个原因,一是先秦时期,玉笄是各种发笄中最为贵重的,在人们心中的地位自然很重,不会轻易抹去;二是后来随着金、银、犀、翡翠等新材料的出现,骨笄、石笄逐渐被历史淘汰,甚至连变成骨簪、石簪的可能性都已经消失了,骨笄、石笄的称呼更是不可能流传下来了。竹笄的情况好一点,但是被“竹簪”的称呼取代后,已经很少见于诗文记载。
玉簪是唐朝最主要的一种发簪,不仅造型独具匠心,而且颜色也是多种多样。按照色彩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白玉簪:
杜甫《楼上》:“天地空搔首,频抽白玉簪。皇舆三极北,身事五湖南。”
罗隐《湘中赠范郧》:“劳歌一奏霜风暮,击折湘妃白玉簪。”
水玉簪:
温庭筠《题李处士幽居》:“水玉簪头白角巾,瑶琴寂历拂轻尘。”
一说此诗“水玉簪”又作“白玉簪”,可见两者的相似之处,都是从白亮、透明的特性来描述的。
红玉簪:
李商隐《深树见一颗樱桃尚在》:“髙桃留晚实,寻得小庭南。矮堕緑云髻,欹危红玉簪。”
红玉簪是一种很妖艳的发簪,尤其是跟“緑云髻”相衬,造成一种大红大绿的形象,多为歌伎和年轻女子所喜爱。
翡翠簪:
令狐楚《杂曲歌辞•远别离》:“玳织鸳鸯履,金装翡翠簪。畏人相问着,不拟到城南。”
李商隐《独居有怀》:“数急芙蓉带,频抽翡翠簪。柔情终不远,遥妒已先深。”
琼簪:
李延寿撰《南史》:“琼簪玉笏,碎以为尘。珍裘绣服,焚之如草。”
翡翠簪和琼簪的色彩之所以惹人喜爱,主要还是因为它们制作材料本身所固有的天然之色。《辞源》注“翡翠”说:“以全为碧绿而透明者最为珍贵”;《辞源》中没有说明“琼簪”的颜色,清人黄生《字诂•琼》不同意“《说文》以琼为赤玉”的说法,并“引《雪赋》‘林挺琼树’以证之”,认为六朝以前“确知琼是白玉,许氏之误审矣。”所以说琼乃白色,而不是通常理解红色。
从唐人的诗文中,我们一方面可以看到他们对色彩的热爱,另一方面也可以感受到玉簪在当时人们生活中的地位。正是因为玉簪深深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才使得人们不断制造出各种各样的玉簪,从而使得其内涵不断丰富类型也越来越多。
玉簪还有一个别称,是“搔头”,因为多用玉制成,又叫“玉搔头”。
刘禹锡《和乐天春词》:“行到中庭数花朵,蜻蜓飞上玉搔头。”
白居易《长恨歌》:“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
白居易《采莲曲》:“逢郎欲语低头笑,碧玉搔头落水中。”
温庭筠《过华清宫二十二韵》:“斗鸡花蔽膝,骑马玉搔头。绣毂千门伎,金鞍万户侯。”
张祜《病宫人》:“四体强扶藤夹膝,双鬟慵插玉搔头。”
关于“玉搔头”的起源,还有一段美丽的传说,这可以从刘歆《西京杂记》的一段记载中看出:“武帝过李夫人,就取玉簪搔头。自此后宫人搔头皆用玉,玉价倍贵焉。”后来,玉搔头演变为女性头饰的代称,成为唐代文学作品中多次出现的一个意象。崔令钦撰写的《教坊记》甚至将“玉搔头”定为曲名,足见当时文人对玉搔头的热爱。
除了玉簪之外,主要的贵重发簪还有金簪,银簪,玳瑁簪,犀簪,翠羽簪。篇幅所限,这几种不做详细的分析。
金簪
《艺文类聚•卷四十二》:“梁简文帝悲楚妃叹曰:闺闲漏永永,漏长宵寂寂,草萤飞夜户,丝虫绕秋壁,薄笑未为欣,微叹还成戚,金簪鬓下垂,玉箸衣前滴。”
《艺文类聚•卷六十五》:“成云栋共徘,纱窗相向开,窗踈眉语度,纱轻眼笑来,眬眬隔浅纱,的的见妆华,镂玉同心藕,杂宝连枝花,红巾向后结,金簪临鬓斜,机顶挂流苏,机傍垂结珠,青丝引伏兔,黄金绕辘轳。”
韦庄《闺怨》:“良人去淄右,镜破金簪折,空藏兰蕙心,不忍琴中说。”
银簪
李商隐《为濮阳公祭太常崔丞文》:“时清则铜镝纳厨,岁稔则银簪叩鼓”
司空图《复安南碑》:“金印示殊藩之宠,银簪増服冕之荣。”
玳瑁簪
《初学记•卷十》徐坚注“玳瑁簪”曰:“续汉书曰:皇后太后簪以玳瑁,长一尺,端为花胜,左右各一横簪,之西京。”
张九龄《答陈拾遗赠竹簪》:“与君尝此志,因物复知心,遗我龙钟节,非无玳瑁簪。”
罗隐《咏史》:“蠧简遗编试一寻,寂寥前事似如今。徐陵笔砚珊瑚架,赵胜宾朋玳瑁簪。”
犀簪
陆龟蒙《甫里集•巻十五》:“徒羡玉杯珠桂之号,美象格犀簪之态。”
吴融《和韩致光侍郎无题三首》:“珠佩元消暑,犀簪自辟尘。掩灯容燕宿,开镜待鸡晨。”
和凝《临江仙》:“碧罗冠子稳犀簪,凤凰双飐步摇金。”
和凝《宫词百首》:“香鸭烟轻爇水沈,云鬟闲坠凤犀簪。”
李节度姬《会张生述怀》:“门前画戟寻常设,堂上犀簪取次看。”
张九龄《唐六典》:“通天冠,加金博山,附蝉十二首,施朱翠,黒介帻,髪缨翠,緌玉若,犀簪导,绛纱袍。”
翠羽簪:翠羽簪用鸟的羽毛制成,又称“翠毛簪”。
元稹《青云驿》:“手持凤尾扇,头戴翠羽笄。”
李华《咏史十一首》:“泥沾珠缀履,雨湿翠毛簪。”
孟浩然《庭橘》:“骨刺红罗被,香粘翠羽簮,擎来玉盘里,全胜在幽林。”
《北堂书钞》卷一百二十七唐虞世南撰,其中列举了凤凰簪,玳瑁簪,黑犀簪,翡翠簪,通犀簪,垂珠簪。它们跟玉簪一样,都是贵族才能享用的饰物。下层劳动人民只能用铜簪,铁簪,竹簪等材料便宜、做工简单的发簪。
竹簪出现的时间最早。簪和笄都从竹,可见簪的最原始的材料就是竹子。《事物纪原》记载:“女娲之女以荆杖及竹为笄,以贯发。”就出土的文物来看,最早也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中华古今注》注“铜笄”曰:“沿至夏后,以铜为笄,于两旁约髪也。”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远古时代,相对于竹笄、木笄来说,铜笄还是比较高级的。铁笄则到汉代才出现。
在唐代的文献中,这三种发簪出现的次数依然不多。四库全书收录的唐人作品中,铜簪、铁簪各出现一例,竹簪出现两例。
铜簪
《銀海精微》:“面与我对平,毋俟高低,缓缓以铜簪脚,于开缝处㸃计之。”
铁簪
《白孔六帖•卷十一》唐白居易:“铁簪画壁” 宋孔传注曰:“汉阳公主常用铁簪画壁,记田租所入。”
竹簪
张九龄《答陈拾遗赠竹簪》:“与君尝此志,因物复知心。遗我龙钟节,非无玳瑁簪。幽素宜相重,雕华岂所任。为君安首饰,懐此代兼金。”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卷十五》:“以新死大雄鲤鱼胆二枚和内药中,又以大钱七枚常着药底,兼常着铜器中,竹簪绵裹头,以注目眦头,昼夜三四,不避寒暑,数着药干,又以鱼胆和好,覆药器头,勿令气歇善。”
《说文解字》:“簪,俗兂,从竹从㬱。”簪和笄都是从竹的,说明簪最早是用竹子做的。也说明在簪产生的初期竹簪的地位。然而当玉簪、金簪、犀簪、翠羽簪等后起发簪出现后,最早出现的竹簪,就只能作为最原始的最简陋的发簪而为人们所瞧不起,以至于常为文人墨客所忽视。
因为铜簪、铁簪、竹簪这三种发簪,非常粗糙低廉,而且基本上是农民和下层的市民佩戴,知识分子跟上层贵族是绝对不屑一顾的,因此在唐代的诗文作品中也就极少被人提及。在近五万首的全唐诗中,铜簪、铁簪一次也没有出现;竹簪倒是出现了一次,从中可以体会到时人对竹簪的不屑。在全唐诗之外的记载中,《开金针法》中的铜簪,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中的竹簪,说得都是它们尖端治病的辅助作用,汉阳公主铁簪画壁的故事,说得也是铁簪的尖端可以记事的功能,都不是它们作为发簪本身的作用。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三种簪在当时的地位,也可以得出当时下层人民的生活是被上层贵族文化所忽视和不屑的。
三、簪的身份象征
其实通过上面的分类介绍,我们已经可以感觉的出,这样一枚小小的发簪所折射出的当时人们之间阶级、身份、地位、和财富势力的等级差别。
这种现象可以追溯到商代。从河南安阳小屯商墓遗址中出土的文物中,就可以看出这中差别:墓的主人用玉笄,陪葬者用骨笄。贵族统治者开始寻求新的贵重材料来制作笄,以显示自己的财富和地位,从而跟奴隶区别开来。周代更始是把服饰作为礼乐制度的重要内容。服饰的主要用途已经摆脱了遮蔽身体的层面,已经成为等级划分的一个外在标志。《周礼》中对此阐述非常详尽,甚至在《天官冢宰》中设有“追师”一职,专门负责王后的头饰。“追师:掌王后之首服,为副编次,追衡笄,为九嫔及外内命妇之首服,以待祭祀、宾客。丧纪,共笄绖亦如之。”周礼被唐朝沿用,并且有所发展。从天子到普通官员,不同身份的人戴不同的发簪。《新唐书•舆服志》记载非常详细,总结起来大致是这样:天子用玉簪导,也用犀簪,遇有登基封禅等重大场合则用金饰玉簪导;皇太子用犀簪导;而群臣三品以上用宝饰角簪导,三品以下至九品用角簪或牙簪导。簪的质地不同,包含了身份与地位等级的差异。明人王思义编《三才图会•筓》:“端刻鸡形,而士以骨为之,大夫以象为之。”也是体现了等级的差别。
不仅如此,唐代还存在着簪组、华簪等饰物,更是直接体现了贵族在发簪中加入的等级内涵。
首先看一下簪组。《辞源》这样解释:“簪组:簪,冠簪;组,冠带。代指官服或显贵。”
王维《留别丘为》:“亲劳簪组送,欲趁莺花还。一步一回首,迟迟向近关。”
白居易《兰若寓居》:“薜衣换簪组,藜杖代车马。行止辄自由,甚觉身潇洒。”
白居易《马上作》:“虽未脱簪组,且来泛江湖。吴中多诗人,亦不少酒酤。”
白居易《朝回游城南》:“常时簪组累,此日和身忘。旦随鹓鹭末,暮游鸥鹤旁。”
元稹《春分投简阳明洞天作》:“鼓鼙催暝色,簪组缚微躯。遂别真徒侣,还来世路衢。”
刘禹锡《游桃源一百韵》:“居安白社贫,志傲玄纁辟。功名希自取,簪组俟扬历。”
权德舆《韦宾客宅与诸博士宴集》:“簪组欢言久,琴壶雅兴长。”
李白《对雪奉饯任城六父秩满归京》:“虽将簪组狎,若与烟霞亲。”
从上面的诗句中可以看出这样一些关于簪组的使用环境:跟薛衣相对,江湖人士不用,贵重,有的人深为所累,有的人却在孜孜以求,跟功名并列。显然,簪组已经不是那简单的一顶帽子,当它出现在诗文中时,已经被人们赋予了功名和入仕的内涵,是知识分子功成名就的表现。
再看华簪。华簪也是指高官显吏所用的华贵帽簪。华簪长一尺,簪首可以雕刻各种的图案。《初学记》注释“华簪”曰:“董巴《舆服志》注曰:太后入庙服,绀上皂下,蚕,青上缥下,簪以玳瑁,长一尺,端为华胜,上为凤凰。”
韩愈《孟生》:“举头看白日,泣涕下沾襟。朅来游公卿,莫肯低华簪。”
白居易《中书寓直》:“病对词头惭彩笔,老看镜面愧华簪。”
四、簪的功能
簪在古代主要有两种功能:固髻和固冠。
恵士竒《易说•卷二》:“筓,以聚发,兼以固冠。”
《隋书》释“簪导”曰:“案《释名》云:‘簪,建也,所以建冠于发也。一曰笄。笄,系也,所以拘冠使不坠也。’”
贾公彦《仪礼注疏》:“凡笄有二种:一是安发之笄,男子妇人俱有,即此笄是也;一是为冠笄、皮弁笄、爵弁笄,惟男子有,而妇人无也。”
从中我们也可以猜测出,固髻是簪最初的职能,因此男女皆用;后来冠出现了,因为冠是男人的专利,所以固冠之簪(即冠簪)便理所当然地为男子所独有。
固髻是最初的也是最主要的功能。具体方法是先将发髻绾好,然后插上发簪,从而防止其松散开来。这种发髻在古代是男女皆用。《魏书•刘芳传》记载:“推经礼正文,古者男子、妇人俱有笄。”就是指这种发簪。吴澄《易纂言外翼》:“笄以收发。”杜甫《春望》:“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说的就是固定发髻。固髻的这项功能从簪的产生之日起就同时具有了。山西襄汾新石器时代的墓葬中出土了头插骨簪的女性骨架,而且在同时代的其它地区也有大量的簪出土,由此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簪的使用程度已经较为普遍。
第二种功能是固冠。古代的帽大,可以戴在头部;而冠却较小,只能戴住发髻,这就需要用簪来固定冠。在冠身两侧各有一个小孔,先将发髻梳好,然后将冠戴在上面,再用簪穿过两个小孔,进而将冠固定在头上。有时为了固定得牢靠,也用两个簪子分别从左右插入。固定冠的簪称为衡簪。这种发簪专用于男子。
《释名•释首饰第十五》:“筓,系也。所以系冠使不坠也。”
《释名•释首饰第十五》:“簪,兓也。以兓连冠于发也。”
前者说的是簪的固冠功能;后者说的是簪的固冠方法。
固定冠的簪子,又叫冠簪,也叫衡簪(即横簪)。衡簪插进冠中固定在发髻上之后,还要从左右两端用丝带拉到颔下拴住。丝带的颜色和簪的质地由地位和身份决定。依《周礼》记载:周天子“玉笄朱纮(即丝带)”,诸侯“玉笄”、“青组纮”,大夫“象笄”“缁组纮”,士“骨笄”“缁组纮”。簪的材料和丝带的颜色也标示着地位等级的不同。《太平御览》:“张华轻薄篇曰:文轩树羽盖,乘马佩玉珂,横簮列瑁瑇,长鞭施象牙。”可见横簪也是很讲究材料的。关于横笄,唐诗中也多有记载:
皮日休《补周礼九夏系文•九夏歌九篇》:“玲玲衡笄,翚衣榆翟。自内而祭,为君之则。”
刘允济《经庐岳回望江州想洛川有作》:“横簪并附蝉,列鼎俱调鹤。四郊时迷路,五月先投龠。”
《艺文类聚•卷十八》:“看妆畏水动,敛袖避风吹。转手齐裾乱,横簪历鬂垂。”
五、有关发簪的礼仪
在古代的礼节上,也体现出笄的区别。主要有吉笄、恶笄。
行吉礼要用吉笄。吉笄的材料因人的身份而异,尊者用玉,次者用象,再次者用骨。吉笄较长,一尺二寸。
《仪礼•丧服》记载:“恶笄者,栉笄也。折笄首者,折吉笄之首也。吉笄者,象笄也。”又:“吉笄尺二寸。”贾公彦疏曰:“吉时,大夫与妻用象,天子、诸侯之后、夫人用玉为笄。”翟灏《通俗篇》:“其吉笄乃用象、骨为之。”
行丧礼则用恶筓。用榛木、桑木、理木、栉木或筱竹制成,长一尺。
古代服齐衰之丧时用的簪子叫“栉笄”,用白理木制成,笄上有齿数枚,笄首施以镂刻,外形似栉,故名“栉笄”。有时用榛木制成,所以又名“榛笄”。
郑玄注《仪礼》“栉笄”曰:“栉笄者,以栉之木为笄,或曰榛笄。”
《仪礼•丧服》:“女子适人者为其父母,妇为舅姑,额筓有首,以髽;卒哭,子折筓首以筓布总。”又:“筓有首者,恶筓之有首也。恶筓者,栉筓也。”郑玄注:“栉筓者,以栉之木为筓,或曰榛筓。有首者,若今时刻镂摘头矣。”
《礼记•檀弓上》:‘南宫绦之妻之姑之丧,夫子海之髽,曰:“尔毋从从尔!尔毋扈扈尔!” ’盖榛以为筓,长尺,而总八寸。”孔颖达疏:“额筓,或用栉,或用榛。”
《中华古今注•头髻》:“居丧以桑木为笄,表变孝也。”
箭筓,是古代服斩衰之丧时用的簪子。用箭竹为之,长一尺。
《仪礼•丧服》:“女子子在室为父,布总箭筓髽衰三年。传曰:……箭筓长尺,吉筓尺二寸。”郑玄注:“箭筓,筱竹也。”
《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箭筓终丧三年。”
关于齐衰、斩衰,这里涉及到中国古代的“五服”制度,在此略作解释。“五服”是居丧期间的服饰制度。由于居丧者与死者的血缘关系有远有近,有亲有疏,在居丧时所穿的丧服也有不同,这些丧服在古代共分五等,因而叫做“五服”。五服的具体名称为:斩衰(音崔)、齐(音资)衰、大功、小功、缌(音思)麻。这五种丧服分别适用于与死者亲疏关系不等的各种亲属。具体来说是:孝子及嫡长孙服“斩衰”;丈夫、儿媳、侄子、女儿等服“齐衰”;男子为姑母、堂兄弟,女子为丈夫的祖父母、叔伯父母,娘家兄弟等都是服“大功”;男子为叔伯祖父母、堂姐妹、外祖父母,女子为丈夫的姑母、弟媳等都是服“小功”;服缌麻的关系更远了,一般为男子穿着,其对象是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岳父母、舅父等。
由这里的五服可以看出,唐代发簪的不断细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的礼仪制度。礼仪的详尽,必然要求发簪也很详尽,从而能够跟礼仪匹配。
在唐代,簪还是成人礼上最重要的一样东西。古人其实是很看重成人的仪式的。男子成人,意味着可以做官,可以继承父亲的职位,可以娶妻生子;女子成人,意味着可以嫁人。在封建社会,妇女被看作是传宗接代的工具,所以女子的成人仪式是很隆重的。
依周礼,男子二十岁成人,女子十五岁成人。
《礼记•曲礼上》:“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
《广韵》:“筓,女十有五而筓。”
但是如果女子十五岁还没有许嫁,则至少到了二十岁也要举行加簪礼。
張次仲注《周易》:“郭相奎曰:‘禮云: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許嫁,十五而笄,未許嫁,二十而笄,亦成人之道也。”
没有举行加冠礼、加笄礼者,都被看作是小孩子。
《易說卷五》:“小子者,女未笄、男未冠之名也。”
《释名•释长幼》:“十五曰童,故禮有陽童,牛羊之無角者曰童。山無草木曰童,言未巾冠似之也。女子之未笄者亦稱之也。”
古代未成年的小女孩是垂发的,到了十五岁左右,就要将头发盘起,用簪子插起来,即“加笄”,举行“加笄礼”,表示成年。后来逐渐发展为结婚的前一天举行,请一位多子多孙的老妇人,给女子修额,绞脸(用细丝线绞除面部汗毛),然后洗脸沐发,绾髻加簪。
《重修玉篇》:“筓,古奚切。婦人之筓,則今之簪也。女子許嫁而筓。”
女子小时候是没有字的,直到行完加笄礼后才会有字。
《易小传•卷一上》:“女子许嫁,笄而字”
《周易象辞•卷三》:“女子及笄则字,其常道也。”
加笄礼的风俗在唐朝依然很兴盛,在诗文中频繁出现。经常提到的就有笄年、及笄、冠笄和既笄等几种。
笄年,即女子初加笄之年。
白居易《对酒示行简》:“复有双幼妹,笄年未结褵”
王韫秀《夫入相寄姨妹》:“笄年解笑鸣机妇,耻见苏秦富贵时。”
及笄,则是指到了成年的年龄,一般表示童年生活的结束,或者是成年后的大人生活的开始。义跟“笄年”相似。
柳宗元:《伯祖妣趙郡李夫人墓誌銘》:“夫人生於良族,嶷然殊異,及笄,徳充於容,行踐於言,髙朗而不傷其柔,嚴恪而不害其和,特善女工剪製之事”柳宗元注曰:女十五曰笄。又《亡妻弘农杨氏志》:“夫人自幼及笄依于外族,所以抚爱视遇者,殆过厚焉。夫人小心敬顺,居宠益畏,终始无骄盈之色。”又《小侄女子墓砖记》:“夫人及笄,五年从于北海王府君讳某。”
唐朝成都名妓诗人“薛涛本长安良家女,父郧因官寓蜀而卒,母孀,养涛及笄,以诗闻。”
冠笄,即加笄,表成年。
权德舆《新月与儿女夜坐听琴举酒》:“泥泥露凝叶,骚骚风入林。以兹皓月圆,不厌良夜深。列坐屏轻箑,放怀弦素琴。儿女各冠笄,孙孩绕衣襟。乃知大隐趣,宛若沧洲心。”
而下面这些则是冠与簪的连用,是指两种事物,而不是此处说的冠笄或者冠簪。
王周《自和》:“琴阮资清格,冠簪养素风。烟霄半知足,吏隐少相同。”
贯休《古镜词上刘侍郎》:“即归玉案头,为君整冠簪。即居吾君手,照出天下心。”
李群玉《送处士自番禺东游便归苏台别业》:“结萝碧溪阴。高笼华表鹤,静对幽兰琴。汗漫江海思,傲然抽冠簪。”
既笄,则表示女子已经成年。
陈鸿《长恨传》:“诏高力士,潜搜外宫,得弘农杨玄琰女于寿邸。既笄矣,鬓发腻理,纤秾中度,举止闲冶,如汉武帝李夫人。”
六、簪文化
古代的发簪文化很兴盛的,不仅体现在发簪本身的种类多样,做工精细,还使得簪文化扩展到其它方面,而不只是停留在发簪上。比较兴盛的有簪花、簪笔等习俗。
首先看簪花。簪花的传统可以追溯到汉代,而到了唐代更为盛行。周昉的《簪花仕女图》描绘的就是唐代仕女簪花的情况。图中仕女衣着华贵,体态雍容,高髻簪花,头顶一朵硕大的牡丹花更是国色天香,表现了唐代妇女追求新奇、崇尚自然美的心态,成为唐代妇女的典型形象。后来簪花的传统进一步发展,发簪上的花朵又可以是动物,这仍然可以看作是广义的簪花的一个分支。
郭周藩《谭子池》:“头冠簪凤凰,身着霞裳衣。”
簪笔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传统。簪笔的制度在汉代已经出现。官吏上朝奏事必先书写在笏板上,皇帝的旨意或议事的结果也需书于茹板上以备忘,所以官员需随身带笔,笔无搁处,即插于头上耳边一侧的冠内,叫作簪笔。本来出于实际应用之需,后来形成官制,限于御史或文官使用,这一点成为汉时文官上朝时的特征之一。自汉时起,在朝堂上文官簪笔的方式不同。就整体而言,只有汉代是为了实用,以后各代就成为文官的一种象征。到唐时发展成为介帻簪笔,且只簪白笔,起装饰作用。据《旧唐书•舆服志》载:“诸文官七品以上朝服者,簪白笔,武官及爵则不簪。”可以说唐代基本上继承了前朝的制度,这也在当时的诗歌中得到体现。
虞世南《北堂书钞》:“周曰柱下,秦为御史,初上称守满岁拜真,冠法冠,簪白笔。”
李峤《皇帝上礼抚事述怀》:“凯乐深居镐,传歌盛饮丰。小臣滥簪笔,无以颂唐风。”
李绅《忆春日太液池亭候对》:“簪笔此时方侍从,却思金马笑邹枚。”
裴逵《南至日太史登台书云物》:“圆丘才展礼,佳气近初分。太史新簪笔,高台纪彩云。”
再看簪导。簪导主要用于正式的重要活动,是唐代礼仪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唐代基本上是沿袭了前代的传统。这种礼仪可以追溯到西周。
《隋书•礼仪》注“簪导”曰:“案《释名》云:‘簪,建也,所以建冠于发也。一曰笄。笄,系也,所以拘冠使不坠也。导,所以导擽鬓发,使入巾帻之里也。’今依《周礼》,天子以玉笄,而导亦如之。又《史记》曰:‘平原君夸楚,为玳瑁簪。’班固《与弟书》云:‘今遗仲升以黑犀簪。’《士燮集》云:‘遣功曹史贡皇太子通天犀导。’故知天子独得用玉,降此通用玳瑁及犀。今并准是,唯弁用白牙笄导焉。”
这里主要以玉簪导和犀簪导为例,做简单的介绍。
玉簪导:
《唐六典》:“凡天子冕服十有三,一曰大裘冕;二曰衮冕;三曰鷩冕;四曰毳冕;五曰絺冕;六曰玄冕;七曰通天冠;八曰武弁;九曰弁服;十曰黑介帻;十一曰白纱帽;十二曰平巾帻;十三曰翼善冠。”
《唐六典》在后文中对这十三种冕服做了详尽的介绍,其中对簪导的介绍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各种簪导中,玉簪导是最贵重的一种,因此一般出现在祭天、征还、纳后、册封之时,此时的冕服分别为大裘冕、衮冕、弁服。
《通典卷五十七》:“大唐依周礼制天子之六冕,有大裘冕,衮冕,鷩冕,毳冕,绣冕,玄冕,大裘冕无旒,广八寸长一尺六寸,金饰玉簪导。”
犀簪导:
《唐六典》唐张九龄等撰:“通天冠,加金博山,附蟬十二首,施朱翠,黒介幘,髪纓翠,緌玉若,犀簮導,絳紗袍。”
吴融《和韩致光侍郎无题三首十四韵》:“珠佩元消暑,犀簪自辟尘。”
据说犀簪导可以“辟尘”,戴上西簪导,头上就不会有尘埃。因此犀簪导也属贵重簪饰,是贵族追逐的目标和炫耀的资本。但是也有人鄙弃犀簪导:
韩愈《南内朝贺归呈同官》:“三黜竟不去,致官九列齐。岂惟一身荣,佩玉冠簪犀。”
但这种鄙视功名利禄,追求品质的高洁和事业的成就的心态,本身就证明了犀簪导的名贵。
参考资料:

《辞源》       商务印书馆       1988年
《辞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9年
华夫    主编     《中国古代名物大典》      济南出版社       1993年
高春明  著       《中国服饰名物考》        上海文化出版社   2001年
李学勤  主编     《十三经注疏》标点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年
谷风    主编     《辞书集成•广韵》        团结出版社       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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