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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 关于水·火·血性·救赎——从《马贩子的女儿》看劳伦斯小说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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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0 09:2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摘要]D.H.劳伦斯的短篇小说《马贩子的女儿》是典型的“劳伦斯式小说”,体现了劳伦斯对主义小说的探索和追求,涵盖了劳伦斯小说中普遍存在的因素:救世主题、对现代人心理问题的探索、多样化的叙述技巧、独一无二的语体和丰富多彩的意象运用等。
  [论文关键词]异化;救赎;意象;象征
  D.H.劳伦斯于1916年创作的短篇小说《马贩子的女儿》讲述了一个27岁女孩儿梅宝和年轻医生杰克·弗格森之间发生的动人爱情故事。从表面上看小说似乎是一个老套爱情故事的翻版:女孩儿在寒冬季节走进深不可测的水塘里企图自杀,医生拯救了她,然后两人双双堕入爱河。小说的结尾明丽动人,读者有理由相信两个人会很快走入婚姻的殿堂。
  然而,这篇小说却绝不是仅仅讲述一个简单的爱情故事。作为描写现代人情爱生活的大师,劳伦斯在这个短篇中再一次重复了他的救世主题:发自内心的激情和爱能够救赎现代人那业已异化的灵魂;人性地舒展以及令人窒息的道德枷锁地打破能够把人从僵死的生活状态中解救出来。想要辨识主题并不特别困难,因为这个主题在他的小说中是重复出现的。小说的写作技巧则更为引人关注。为了突出和强化主题,作品中运用了多样化的叙述技巧及丰富多彩的意象。叙述模式包括全知全能的上帝式的俯瞰型的叙述以及为了突出男女主人公心理状态描写的内聚焦式的叙述等;同时在故事的不同阶段,作者大量地运用了丰富的意象,这些意象的运用一方面强烈地暗示了故事的发展及男女主人公的命运走向,另一方面则深化了故事的主题,使读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探究欲望。在语言风格方面,小说一如既往地抒情而细腻。作者的语体充分体现了写实与抒情、原始主义与浪漫主义以及自然主义与象征主义竞相争妍却又彼此交融的现象。这是一种与性爱主题相契合的小说语体,是劳伦斯的独创。可以说,这个短篇小说虽然没有很长的篇幅,却极具有典型意义:它体现了劳伦斯对现代主义小说艺术的探索和追求,涵盖了劳伦斯小说中普遍存在的各种因素:救世主题、对现代人心理问题的探索、独一无二的具有隐喻效果和象征意义的语体等。英国文学评论家李维斯在其三百七十多页的《小说家劳伦斯》中如此评论这个短篇:“在深层意义上《马贩子的女儿》是典型的劳伦斯式的作品,体现了劳伦斯对处理两性关系的关注。”¨
  一、马队·破产·异化·死亡
  小说的背景仍然是遭受主义文明破坏的英国乡村小镇。小说中这样描写小镇的环境:
  “这是一个冬天,田野笼罩在一片悲哀的深绿中。不远处的铸造厂冒出的滚滚浓烟使天空变得更加黑暗。”在这样一个阴郁的背景下,劳伦斯向我们展示了小镇居民生活的刻板与精神状态的麻木不仁。也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中,劳伦斯创造了姑娘梅宝和年轻医生弗格森之间的奇遇及随之而产生的金子般的爱情故事。他们之间充满激情的爱情故事给那个阴郁的小镇增加了一抹奇异的亮色。毫无疑问,这抹亮色,也是劳伦斯留给机械化了的文明世界的亮色。劳伦斯终其一生追求被文明浇灭的生命情感的回归,让人成为裸露而美丽的自然人,而不是经过文明包装的社会人,只有这样,人才能摆脱现实生活的丑陋和虚伪而通达理想的天国。
  小说可以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描述了梅宝和她的三个兄弟在开一场毫无意义和结果的家庭会议。他们的父亲、已故马贩子约瑟夫·文柏给几个子女留下了大堆的债务,昔日满是仆人的风光的大宅子而今是危机四伏,几个子女都面临着生存的威胁。在他们徒劳地探讨着去留的问题时,他们家的最后一批马队离开了院子。在这一部分中,劳伦斯所运用的主要意象是“马”。他用不同类型的马来形容几个子女。乔是几个子女中最年长的一个,他粗鄙、浅薄且毫无同情心。他的生存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因为他即将入赘别人家,其岳父会帮他找一份工作而使他不至于挨饿。作者如此形容他,“一个驯服的畜牲”马上就会被套上“马具”。乔站立时,作者形容他的膝盖以“马所特有的方式”抖动着。当他跟着来拜访的弗格森一同出门时,他走路的姿势仿佛是“两腿中间夹着尾巴”。亨利在兄弟中排行老二,他是一匹“桀骜不驯的马”。但即使如此,他却“不得不臣服于命运”。同乔相比,亨利似乎更为关心妹妹梅宝的去留问题,但他的询问却得不到任何回答,因为梅宝一直倔强地沉默着。作者对最小的马尔科姆着墨不多,但在仅有的几句描述中也运用了“马”的意象。作者说他是“家里的宝贝,二十二岁,有一张清新的、时髦的马脸(museau是法语。意思是马脸。)”至于梅宝,劳伦斯没有用马来形容她的外形特征,但他在引用梅宝哥哥的话来形容她的性格时,用了“牛头犬”一词来形容她的沉默倔强。在这一部分里,所有的子女都仿佛是动物的化身,他们像那些马一样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只能听凭命运的摆布。当最后一批马离开庭院时,他们也将离开家园,等待着他们的将是莫测的前程。
  在这一部分中,作者对马队的描写尤其令读者印象深刻。这些粗壮高大的马是盲目没头脑的一群畜牲,但他们肉感、健壮、充满了勃勃的生机。作者除了用他们来暗指马贩子的几个子女,还用他们的离开来象征传统的农业文明的没落和人们古老的生存方式的结束。一个旧的、田园牧歌式的时代终结了,另一个新的、令人不安的、极具有破坏力的时代到来了。作者所运用的语体在这里是值得读者好好体会的,那是一种赋予人复杂情感的语体,交织着喜爱和失落、留恋与同情。劳伦斯敏锐地感觉到工业文明给人们精神上造成的深刻矛盾和痛苦,以独特的方式表达了对这种文明的鞭挞和憎恨。
  在小说的开头部分作者运用了全知全能的上帝式的俯瞰型的叙述,随着故事的发展,作者逐渐把焦点放到了女主人公梅宝身上。这是一个把青春都献给了家庭的女孩儿,父亲的离世使昔日富裕的家庭穷困潦倒,负债累累。她努力地协调着家里的一切事物,包括操心着她的兄弟们的一日三餐。软弱无能的兄长们非但不能帮她排忧解难,在最后的关头却都要各奔前程而弃她于不顾。她已经二十七岁了,最好的青春岁月都已经逝去了,她已经没有出路可寻。所以在开家庭会议的时候,“她坐在桌头上,像一个被判处死刑的人。”梅宝在这个得不到任何关爱的大家庭里,过着虽生犹死的生活,因为她所有的精神寄托都来自她那已经死去的妈妈。现在对她来说,“一切都结束了”,她渴望着尽快到另一个世界同她亲爱的妈妈团圆。在这一部分里,作者运用了内聚焦的叙述手法,使读者可以走人梅宝那倔强而隐秘的内心世界。叙述手段的转变是自然的,丝毫不给读者以突兀感。“她为什么还用得着思考?”“她凭什么要回答不相干的人的询问?”“一切都结束了。这就足够了。已经没有什么出路可寻找。”诸如此类的叙述很好地解答了读者的疑惑,使读者充分了解了她心中痛苦的感受和她在家庭会议中那怪异的、倔强沉默的表现。
  她沉默着,最后一次去给妈妈扫墓。她仔细地擦拭着母亲的墓碑,“立刻就感受到了和母亲之间的亲密无间的交流。”在这一部分,作者的语调是阴郁的,周围的一切色调似乎都是灰色的。在她专心致志地做着这一切时,年轻医生弗格森正走出家门要去照料病人。仿佛是有心电感应一般,梅宝在弗格森的注视下抬起了头,两个人有了短暂的眼神交汇。然后,作者的叙述焦点迅速地转向了弗格森。因为如果要向读者详细描述和公开暴露弗格森内心深处最隐秘的领域,叙述焦点的转换是必须的。一个俯瞰式的、全知全能的叙述者无法细腻地挖掘人物的内心世界。随着作者的叙述,读者知道弗格森仿佛是“中了魔咒一样”,在去行医的路上心里一直念着梅宝。他仿佛感到有一股“生命力”悄悄注入了他的体内,以至于一整个下午他都精神抖擞。
  事实上,对弗格森来说,梅宝是个有着性吸引力的女人,只是已经被异化成工作机器的弗格森并没有深刻认识到这一点。他的心灵已经遭到了机械力量的严重压抑和摧残,他那“苍白”的脸庞和“疲惫”的双眼告诉我们:他的最本真的、最自然的、最血性的情感和欲望已经被压抑乃至剥夺了。作为典型的现代人的代表,他用最繁忙的工作来麻木自己的灵魂,和梅宝一样,他是活着,可是却同死去无异。
  二、水·火·血性·救赎
  在小说的第二部分里,梅宝走人深不可测的水塘里企图自杀。那是个四方形的水塘,寒冬里池塘里的水冰冷彻骨。梅宝的自杀行为没有逃过弗格森的眼睛。在梅宝即将被水塘淹没的那一刻,弗格森飞跑过去,走进池塘救出了梅宝。
  拯救的过程是惊心动魄的,弗格森自己并不会游泳,但却冒着生命危险奇迹般地救出了梅宝。在这一部分里,作者运用了大量的、具有象征意义的意象。比如说,池塘和水的意象是十分耐人寻味的。两者皆有双重的象征意义:死亡和重生。池塘一方面是坟墓的象征,而水,冰冷、肮脏、令人窒息,毫无疑问可以轻易地致人于死地,也是死亡的象征。但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又有着完全不同的象征意义:方方正正的池塘象征着母亲的子宫,年轻的医生从母亲体内接生了一个鲜活的、崭新的生命。至于水,如果同弗格森家里燃着的“火”来进行对比,显然是死亡的意象,但水在基督教里则象征着“受洗”和“重生”。梅宝被拯救后,弗格森脱掉了她身上的脏衣服,然后用毯子将她包裹起来。这又是一个十分明显的意象:脱掉衣服被包裹在毯子里的梅宝像是个初生的婴儿一般,她那压抑已久、几乎衰退的血性情感被年轻的医生激发出来了,她不再是从前的她,她仿佛凤凰涅磐一样重生了!她的衣服,“肮脏、浸满了水、充斥着泥腥味”,被彻底地从她身上除掉了!她身上所有的道德枷锁、所有的文明桎梏也都同时被打破了!在年轻的医生的细心照料下,她无法自控地爱上了弗格森,她问年轻的医生:“我现在是不是思维不正常了?”读者明白,她并没有思维不正常,她只是没有用理性去思维,而是在用“血性”思考。劳伦斯借梅宝的形象再一次宣扬了他的济世良方:相信血的意识、赞美肉体的魅力、崇尚人性的复归。
劳伦斯在他短暂而漂泊的一生里一直都在用“血性”思考。他曾经在给友人的一封信中这样表达他的创作理念:“我的伟大宗教是对血与肉的信仰……我们的血所信、所说和所感受的东西总是真实的……我只想直接对我的血作出反应,而不受理智、道德或其他任何事物的干扰。”衣服的意象是十分明显的。故事的结尾,梅宝换上了崭新的衣服,预示着一个全新的生活正在等待着她。而对弗格森来说,情况显然要复杂得多。在和梅宝交流、和自己做斗争的过程中他一直都没有脱掉他那一身肮脏的衣服。在他心灵最为隐秘的地带,“理性”和“血性”一直在做着残酷的、殊死的搏斗。“血性”告诉他:他应该打破身上的道德枷锁、走出生存的困境、解放自己的欲望,也就是说,他应该接受梅宝的爱情。可是冰冷的“理性”却又谴责他:作为一个医生,他有着体面的名声,他必须遵循传统的道德规范,因为医生爱上病人在当时是有违道德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他一直意识到自己身上仍然穿着救人时的脏衣服,但却无力摆脱它。于是,一幕滑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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