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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 简析萨特现象学本体论对传统哲学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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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8 13:41: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论文关键词:萨特;二元论;意识;存在主义
  论文摘要:萨特将现象学本体论建立在意识的基础上,并将意识区分为反思的意识和前反思的意识。前者是笛卡儿哲学的出发点,他因此而陷入了二元论与唯心主义;后者是萨特的哲学出发点,他以此克服笛卡儿的二元论,实现对传统哲学的“超越”。
  任何哲学都有一个出发点问题。萨特认为,传统哲学都是从实体论的角度来确定出发点的,都陷人了不可避免的二元论。只有通过现象学方法所确立起来的出发点,才能转变这种哲学的迷误,克服意识和物质、主体和客体分裂的二元论。
  为了超越以往的唯心论和唯物论,萨特批判地接受了胡塞尔的现象学并加以改造。他不仅扬弃了胡塞尔的“先验自我”概念,而且将非人格的意识概念加以扩大,将它区分为反思意识和前反思意识。萨特认为,这种前反思意识才是现象学的基本材料,才是哲学的出发点,萨特指出,笛卡儿把“我思”看作是意识的起点,实际上是从反思的意识出发而这样做是不能避免二元论和唯心主义的。因此,笛卡儿的“我思”并不是他所说的进行怀疑这种意识活动,而是对怀疑这种意识活动的反思,实际上是关于意识的意识,也就是一种反思的意识。而反思的意识并非全部意识,也不是原初的意识,不能作为哲学的出发点。除了反思的意识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普遍的前反思的意识,这才是基本的、原初的意识。笛卡儿的错误就在于棍淆了意识的自发怀疑和作为一种活动的方法的怀疑,把“我思”与自我作了等同,在“思”与“在”的不同水平上,将“我思”过渡为思维实体,从这种哲学出发点走下去,笛卡儿最终陷人了心物二元论。萨特认为,要避免哲学上的二元论,必须追溯到原初的主客未分的意识,即反思之前的意识。因为反思的意识是把意识本身当作对象的意识,而反思前的意识是直接指向对象而不是关于对象的意识。所以反思前的意识是原始的、第一位的,它对反思的意识具有本体论上的优先性。萨特断言:“正是非反思的意识使反思成为可能。成为笛卡儿的‘我思’的条件的,是一个反思前的‘我思”。
  萨特从大量前反思意识的材料中得出这样的看法:意识是有意向性的,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意识总是指向不是它自身的、“超越的”对象。所以,一方面意识的对象和意识不可分,另一方面,对象又是超越的,对象并不存在于意识之中,或者说,意识总是指向超出意识自身之外而又是意识所缺乏的某物。
  萨特认为,他的主张肯定了对象具有独立于意识的存在,因而避免了贝克莱式的唯心论,同时也可避免笛卡儿式的二元论。因为笛卡儿是从反思意识出发的,他一开始就肯定了有一个“自我”,自我是思想的主体,是意识的支配者,操纵者,这就产生了自我与思想(意识)的对象之间的关系问题,即如何证明外部世界的存在问题。但是,按萨特的主张,自我并不是在任何意识活动一开始就作为主体存在着的,相反,基本的、原初的意识活动并没有主体客体之分,并没有“自我”,只有在对这种意识进行反思的意识活动中才出现自我,才有主客体之分,后者就是反思的意识,前者则是前反思意识。所以,自我与世界都是在意识活动中,而且是在相互联系之中出现的。不能从自我推论世界的存在,也不能从世界推论自我的存在,两者都呈现在意识之中(作为现象),又超出意识而有自己的存在(超现象)。据此,萨特认为,意识和对象、自我和世界、心和物之间的二元论是没有根据的。

  由上述可知,从萨特承认对象具有独立于意识的存在这一点来说,他的确不同于某种唯心主义,但他决不因此而走上了唯物主义的道路。他特别反对主张认识对象和认识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的唯物主义,因为在他看来,对象和认识都是意识活动的产物。因此,萨特的哲学本体论的基础是意识领域,他的本体论仍是现象学的。因为现象学的出发点就是返回意识(现象)领域,由此出发从事哲学活动。只是现象学强调通过反思意识找出事物的绝对不变的本质,找出世界的本原;萨特则把反思意识化为人的存在。因此,尽管他为了避免唯心论,强调从前反思意识出发,强调自我并不出现在意识的开始,但实际上,他所讲的意识依然只能是人的意识,因而依然不能避免唯心主义的“自我意识”。
  对意识的本体论研究是萨特哲学思想的奠基性工作,其理论精髓就集中在“自为”这一核心范畴上。萨特认为,意识只能超越意识现象自身而达到非意识的存在,这个以意识为转移(但呈现于意识之中)的外部世界的存在就是自在的存在。而显现这种存在的意识就是自为的存在,它的特征是:它不是存在,而是对存在的否定;它不是自在的,而必然超越自身;它不是其所是,而是其所不是。自在与自为的关系是:第一,自为不能独立存在,只有与自在相联系才有存在的意义。“自为没有自在就是某种抽象的东西;它就像一种没有形状的颜色,一种没有音高和音色的声音一样,不可能存在。”而自在则“并不需要自为才是自在”,因此应当“肯定自在对自为的本体论上的优先地位”。第二,自在如没有自为,便是没有意义的东西。自在的世界之成为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五光十色的世界,正是自为之所予。这意味着自在和自为是相互依赖的。在这一种联系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自在,而是自为,“自为和自在是由一个综合联系重新统一起来的,这个综合不是别的,就是自为本身”。
  “自在”与“自为”关系的理论表明,萨特竭力想使自己的哲学不同于以往的哲学,但最终仍不免陷人唯心主义,从本体论上看,“自在的存在”先于“自为的存在”,因为“自在”从来就是存在着的,相反,“自为”是后来才出场的。“自在”不依赖于“自为”而独立存在,在这一点上,萨特不同于贝克莱,但决不能据此说萨特是唯物主义者。因为他所说的“自在”并不等同于我们周围的物质世界,相反,这个世界是与“自为”同时出现的,它不能离开自为的存在。尽管它有它自己的存在,但如果没有意识,它也就失去了意义,也就不会呈现出来。正是由于人的意识,自在的存在才获得意义和价值,才有我们生活在其中的世界出现。从这个意义上说,萨特依然是唯心主义者,他甚至没有摆脱胡塞尔现象学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影响。至于这个呈现出来的世界本身即自在的存在,对于我们人来说是毫无意义的,它并不是我们与之打交道的世界,也不是呈现在我们意识之中的,因为它不能进人意识之中,它是“不可理解”的。事实上,这个“自在存在”完全是萨特为了避免贝克莱式的唯心主义所作出的假设而已。
  萨特的形象学本体论试图以一种非实体性的统一概念去解释统一的世界,充分显示出作为非实体主义存在观与传统本体论的义趣差异,也为后来诸多新哲学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启示和思维空间。但由于萨特明确主张从意识出发,从“主观性”出发,因此,不管他怎样标榜通过现象学方法寻找到了一种主客未分的原初意识,以此超越了传统哲学的唯物论和唯心论,摆脱了令哲学棘手的“二元论”,而代之以彻底的“现象一元论”,然而实质上,萨特的现象学本体论仍然是一种唯心主义本体观,只是更具遮掩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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