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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格式模板] 诉讼法法律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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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6: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诉讼法法律论文范文辩护权的涵义
(一)辩护权的概念
辩护权,the right to defense,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专属的诉讼权利,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辩解,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从本原的意义上讲,辩护权是被告人基于被指控的特定事实而产生的一种反射性权利。被告人是辩护权的权利主体,辩护人的存在及其参加刑事诉讼是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及行使辩护权的表现。辩护权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中,居于核心地位,其实质就是公民在受到国家司法机关刑事追究时,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自己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自己刑罚的材料和意见,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辩护权的产生以无罪推定观念的确立为前提和基础。刑事诉讼以惩罚犯罪分子和保障无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为目的,不仅涉及国家稳定和社会秩序,而且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安全甚至生命等重大利益。在程序上必须确保被告人(www.lw61.com整理论文)能够有效充分地参与刑事诉讼的过程,正是由于被告人在未经司法程序最终判定为有罪之前,都应该被视为无罪之人,他才有权替自己进行充分有效的辩护。刑事辩护权正是被告人参与刑事诉讼的重要途径和形式。被告人只有通过对辩护权的充分行使,才能真正有效的参与刑事诉讼过程并最终影响法院做出关系其自身利益的判决。
(二)辩护权的重要性
辩护权的确定,是维系刑事诉讼合理构造的需要。控诉、辩护、审判三种诉讼职能相分离,裁判者中立,控辩双方平等对抗,这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格局。辩护职能与控诉职能同为诉讼结构的支撑点,没有辩护,控诉也就失去了对立面,审判者的中立地位也就无从谈起。辩护权的确立,是诉讼过程中控辩双方拥有平等地位的基础,也是审判者相对中立的重要条件,对于形成合理的诉讼结构,保障诉讼公正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
辩护权的确定,是对国家追究犯罪力量的一种制衡。国家司法机关活动所具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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