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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 网络时代新闻舆论监督走势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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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4 13:5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随着通讯技术和网络飞速发展,中国正在步入网络生存时代。网络对人们的思想观念、日常生活产生了日益重要和深刻影响,同时日益成为言论倾诉、利益表达、社会参预的工具和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网络舆论监督不仅深刻影响着社会生活,而且向传统媒体的传播观念、传播方式特别是新闻舆论监督提出了新课题、新挑战.
总结归纳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对比它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的异同,对我们搞好今后的新闻舆论监督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新闻舆论监督向广度开拓、纵深掘进,监督有可能常态化
网络开辟了宽阔的信息通道,每当一件事情发生时,很多人习惯于打开电脑来了解详情,发送手机短信给他经常联系的人.
网络日益成熟的新技术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它使每个使用者(以下统称网民)由信息的接受者变为传播者,同时变为监督者.
马克思说报刊是“无处不在的耳目”,如今的网民可以说成为无处不在的眼睛和时刻保持警觉的社会望者.
1.传统媒体传播范围的局限性。
传统媒体由于版面、时段和人力、财力、工作纪律和传播地域等诸多限制,影响面有限.
进行监督时,一般选择影响较大或很具普遍意义的典型个案,大量的民情、民意以及事件难以进入视野。网络的即时性、无门槛、无限传播性和它体现的草根精神与民本精神,使它的眼界宽到从理论上说可以到无限大或者说无边界,使舆论监督的广度达到了一个新水平,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所有领域,都在它望的视野里,而且网民表达的并不局限于他们自身的利益和自己生活范畴之内,它可以达到传统媒体不能达到的地方,正在为我们营造无孔不入的媒体环境.
2008年11月26日,有网友以《我无意中捡到的某市公务员出国考察费用清单》为题发帖,公布“江西新余人力资源考察团”、“温州赴美培训团”出国费用清单,引发“出国考察门”热门话题,足见网民的眼界如何宽阔.
传统媒体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关注重点,网络则把舆论监督带进了一个更广阔的公共领域,公众人物、社会名流的言行都是它品评的对象.
2.网络促进舆论监督不断挖掘深度。
2008年第一天,《法人》杂志刊发《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文章。之后,西丰县公安局到北京拘传采写此文的记者。网络上因此出现“最牛县太爷”之说。此后,辽宁省铁岭市撤销张志国西丰县县委书记的职务,时隔半年,张志国出任新职务,舆论为之哗然。有关方面不得不宣布免去张志国的“临时职务”。然而网民没有就此罢休,上网检查其机构编制,发现不过300多万人的铁岭市赫然配置九个副市长、20个副秘书长.
网民进一步行动,发现副职泛滥的不只铁岭市,山东省一个不足40万人口的欠发达县,除了一名县长、六名副县长外,还另设15个县长助理.
3.网络使舆论监督的影响力更大。
仅5亿多手机用户,就相当于全国日报发行总量的4倍。无所不在的网民通过网络不停地向大众提供信息,进行实时性的信息轰炸,强化着各类事件的关注度,原本反应不强烈的事件也变强了,并且由此改变了大家对这些事件的认知态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网民以年龄18岁至35岁的人群为主,这个年龄段的人群思想活跃,表达意愿强,行动能力强,是社会的主流群体,这部分人对社会现象的评价有很强的传染性和感染力.
网络正在强力推进社会进程,以致传统媒体的记者也要借助其影响。一位记者采用老办法写举报信给国家某局长不见回音,文章放到他的博客上,惊动了温家宝总理,促成了一起瞒报矿难事故的解决.
4.网络新媒体的兴起使舆论监督蔚成大观。
新闻舆论监督曾在上世纪50年代、80年代形成过一定声势,但都没有形成大气候,更没有变成社会生活的常态。如今网络新媒体兴起,催生了传统媒体与民间舆论合作进行舆论监督的新形式,出现了“公民记者”这一个新的社会角色。广大民众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加入到舆论监督的队伍里来,改变了舆论生态,掀起了建国以来第三次舆论监督高峰,它能不能使舆论监督成为社会生活的常态,或者这种可能性有多大,是本文作者关心的问题.
二、网络媒体正在颠覆舆论监督的观念和运作模式
1.把舆论监督等同于批评报道的认识将会改变。
长期以来,人们一提新闻舆论监督就会想到批评报道,这是因为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各级党委一直把媒体批评作为一种工作方式,一种自我教育、自我矫正的方法。1942年,《中共中央宣传部为改造党报的通知》就要求党报善于开展批评、推动工作:“要有适当的正确的自我批评,表扬工作中的优点,批评工作中的错误,经过报纸来指导各方面的工作。”批评的范围限于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事件和一些坏人坏事。总的来说是有选择的、数量有限的媒体批评。那时的媒体是停留在工具层面上的,而不是现代意义的党的喉舌和大众代言人。从政治角度来看,它是一种党内民主,是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在党的报刊上的具体体现,代表一级党委和政府的意志,跟大众生活联系并不紧密。即使到了上世纪90年代,舆论监督多数时候也是作为惩治腐败的手段、批评社会不良现象的工具来运用的.
事实上,新闻舆论监督不仅仅是新闻批评,作为政治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民主政治的机制之一,它涉及到的是公民的知情权,政务的透明度,决不能仅仅理解为批评报道。舆论监督本身所具有的促进司法正义、伦理正义、社会正义的力量,对社会的价值指导作用,对社会上非负面问题的评论功能,对推动社会前进的作用远远没有发挥出来。舆论监督的实现形式,也并不仅仅是揭露和批评违法活动、腐败行为,它还包括:一、公开报道,公开报道党务、政务决策过程和结果;二、评论,评说政府事务和公共事务.
2.对舆论监督某些不合时宜的限制性规定将被废弃。
在以往的党内文件和政府法规中,对舆论监督有许多限制性规定,另外还有许多不成文的习惯性作法。其实,过去的某些限制性规定已经不符合当今的实际.
2004年2月17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条例为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和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接受舆论监督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不合时宜的做法迟早要被现代社会摒弃。2007年6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一审稿规定,有关新闻媒体不得“违规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要“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管理”。提交二审时的草案删除了这样的规定。减少对舆论监督的过多的不必要的限制,清理那些多年前制定的、早已不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现实的规定,是新闻改革的需要.
3.把关人的概念将更新。
就舆论监督来说,充当“第一把关人”角色的是各级党委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因为按规定媒体组织重大批评报道需要经上级批准.
实事求是地说,在当今的社会转型期和市场经济体制下,合理的把关有利于保证新闻舆论监督的严肃性、真实性,是对新闻舆论监督的保护。但如果把它当做一种操作、控制手段,势必会阻碍新闻舆论监督的良性开展.
网络时代,网民自发传播各类资讯。一方面,网络的自主性、开放性、即时性和互动性为人们提供了广泛的话语自由;另一方面,其中不乏非理性的暴料,或者经过多次跟帖、改编而变得面目全非。面对这种不确定性的新闻传播,看似对体制外的媒体已经“无关可守,无门可把”了,实际上,这种自由只是颠覆了传统的“把关人”的概念,对把关,包括把关标准、如何把关提出了新要求.
目前,对于舆论监督除上级党委把关外,各新闻媒体还要自我把关。几乎所有的新闻单位都有完整的、严格的舆论监督审查程序,包括选题报批、采访安排和稿件审签制度。实践证明,这是完全必要的,但具体严细到什么程度,还是需要再考量的.

4.事后曝光向过程监督推进。
舆论监督经历了从重点监督违法乱纪、腐败,报道突发事件、灾害向关注党务、政务公开这样一个过程,实现了促进个案处理向表达群体民意的转变,使舆论监督有了更深层次的含义和更高的境界.
2008年11月20日和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和经济专家、企业界人士座谈时强调:政府重大决策,人民有权了解决策的过程,有权参与决策,有权监督政策的执行。他所讲的监督才是真正的监督,即事前发现、过程跟踪,并且主要是对社会管理者的监督。网络为民众提供了对公共事务理性参与、表达的机会和平台,他们对决策的科学性、普适性评头论足,如楼市新政、燃油税改革等等。当社会不同层面的不同意见,经由不同渠道传递给各级领导并引起重视时;或者是在事物发展初期就预料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发出预警,避免可能出现更大问题时,舆论监督才是一种正常有效的民主建设机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舆论监督。许多媒体正在向这个方向努力.
让我们来看一下具有现代意义的建设性的监督。2008年11月,国家安排4万亿元投资,以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些投资能不能见效,怎么分配,会不会形成重复建设、出现豆腐渣工程和腐败现象?网民对此高度关注并提出了疑虑。此时,国家发改委领导出面宣布五项强力措施,要求所有项目严格遵循建设程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特别是要成立联合检查组派驻各地进行全程监控。这些措施减少了网民的疑虑,赢得了理解,监督起到了作用.
三、网络舆论监督必将强力助推传统媒体的内部改革
网络时代,人人都是传播者,人人都是监督者,新闻的专业运作在许多情况下分化成为普通人的自愿参与。在变革时代,对传统媒体而言,需要借助强大的网络平台,追踪博客、播客、网络视听动向,采用新方法,制定新流程,建设新机制,巩固和强化主流媒体的地位.
1.制定新的工作流程。

民情、民意动向传达到媒体需要一定时间,媒体接受到信息后一般要进行核实,然后再履行审批、采制、刊发等手续,这一套严密的内部管理、把关程序虽然有利于降低风险系数,但对新闻的时效性非常不利,增加了舆论监督能否实施的变数.
2.建立与民众有效的沟通、反馈机制。
传统媒体的传播一般呈单向性,来自各方面的评论、反馈信息不能及时沟通,交互性差,将被受众边缘化.
3.明确新的监督主体。
网络媒体的监督主体是网民,这是对国家事务和国家权力监督的应有之义。传统媒体行使监督实际是代表人民的,要移植群众办报的传统,实现监督主体的转移.
4.大量采用新的专业技术设备。
网民运用手机和MP4等电子产品采访,运用各种软件制作,颠覆了专业编缉、记者的工作方式,传统媒体要跟踪技术进步,随时站在技术前沿.
四、加速新闻法制化进程
法律是规范一切社会活动的最高准则.
当前,加速新闻法制化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1.只有法律的强制性保护,新闻舆论监督中记者的采访权、评论权才能顺利实现。
现在,新闻舆论监督影响稳定的论调式微了,但对舆论监督的警惕心依然如故,很多单位还在部署“防火、防盗、防记者”工作,还在想方设法回避采访.
2.无法可依导致权力滥用、唯利是图。
一方面是新闻媒体很难行使监督权利,另一方面是滥用监督权,依靠手中的监督权“寻租”谋利。一些媒体沦落为贪官们的奴仆,很能说明无法可依造成的行业混乱.
新闻舆论监督无论力度多大,“法”是最后的界限,不能以违法的代价去监督违法。否则,非但不能引导受众共建法治家园,自己还可能官司缠身。监督原本应该就事论事,但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经常发展到人身侵害.
3.网络发展需要法律规范。
我们不否认网络聚集、放大舆论的作用,但一些假新闻或非理性的东西也被无限放大。其实网络不过是一种现代化工具,操纵它的是人。建设网络理性,保证网络的有序与繁荣,和规范传统媒体一样,最终还要法律来完成。网络时代,我们在享受越来越多的新闻自由的同时不得不承受很多负面的东西,我们需要网民自律,但我们更需要法律的他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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