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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战略] 中国企业产权改革的理论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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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22:19: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摘要:
本文首先回顾了作为代表人物的厉以宁教授和张维迎教授对中国经济的新古典和新制度阐释,接着指出他们理论上的失误的根源在于新古典和新制度的缺陷:新古典的经济行为主体二分法假设和新制度依然继承新古典的经济人假设,在指出中国改革需要自己独立的建立在深入分析人类制度演进历程和中国经济形势上的理论之后,尝试提出可以深刻解释中国改革和弥补新制度缺陷的“制度核”理论。本文将分为四个部分:一、中国企业改革的理论支持;二、中国企业改革的理论失误;三、中国需要自己独立的经济理论;四、制度核理论。

一, 中国企业改革的理论支持

自去年的郎顾之争以来,中国的企业改革遭遇了国人空前激烈的批判,因为我们的产权改革似乎已经滑入一个错误的方向:官商勾结窃取国家财富。象“MBO”一样,“产权改革”一词也仿佛成了一个令人忌讳末深的盗窃国有资产的代名词。为中央政府在经济改革上出谋划策的“主流经济学家”也深深陷入了被纷纷指责的尴尬境地。中国开始了对以往改革历程的大反思。是的,我们的确要深深的反思了。我们做错了什么?我们该做什么?我们该怎么做?理论是行动的先导,中国企业改革的失误也是源于指导理论上的失误。

以往中国企业改革政策设计凭借两个理论基础:新古典经济理论和新制度经济理论。而在中国诠释这个两个理论的代表人物就是厉以宁教授和张维迎教授,也许是偶然,这两位教授均执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厉以宁的对中国企业的新古典诠释体集中现于《非均衡的中国经济》一书。新古典理论把经济行为主体分成两类:消费者(个人)和厂商(企业),并假定个人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消费者和厂商以价格为决策变量,采用边际原则,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或利润为目的,去决定自己的产品或要素的购买或生产量。从而,从总体上来看,价格机制就是构成配置社会资源的体系。当社会达到充分竞争状态(价格机制充分运转),社会经济也会达到福利最大化的一般均衡状态,即帕累托最优状态。但是,一般均衡状态只是一种理论上假设状态,由于外部效应、信息不对称、公共产品等现象的存在,市场常常陷入失灵状态,价格机制将无法运转,所以社会经济往往达不到帕累拖最优的一般均衡状态,这就是厉以宁所说的市场经济所存在的第一非均衡状态。厉教授的理论创新之处在于,他认为中国经济除具备一般市场经济所拥有的第一个非均衡之外,还存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所特有的第二个非均衡。第二个非均衡是由于中国的企业并不满足新古典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假设引起的。中国的企业不是企业,而是政府的隶属单位,它们的管理者是政府委派的官员,企业的经济效益并非这些管理者所考虑的首要问题,它们预算约束是“软性”的。中国国有企业的这些特征导致它们的采购和生产决策对价格完全是不敏感的,麻痹的,也就是说采购量和生产量的价格弹性几乎是零。所以,价格机制几乎完全失去了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所以,厉以宁当时认为,中国改革的重心应该是企业改革,而非价格改革,应该首先把中国的企业变成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这也是早期中国经济理论界著名的“吴厉之争”,因为吴敬琏先生主张以价格改革为重心。厉以宁为捍卫自己的主张,为当时的“吴厉之争”下了著名的评断:中国的改革将不会因为价格改革的成功而成功,却会因为企业改革的失败而失败。

新古典把厂商看成投入产出的黑箱,把他们抽象成一个生产函数,假定企业的内部制度安排不影响生产效率。这种假设显然是不符合现实的,科斯愤怒地将武断无视现实的新古典称为黑板经济学。正是为弥补新古典的这些缺陷,使其更能有效地解释现实中的经济现象,新制度经济学诞生了。这首先要归功于上世纪科斯的两篇文章:《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企业的性质》告诉人们使用价格机制是需要成本的,这就是交易费用,企业的存在就是为减少交易费用而对市场的替代,或者说是指令机制对价格机制的替代。而指令机制也是有成本的,这就是企业内部交易费用,当企业内部的边际交易费用等于企业的外部交易成本时企业便达到最优规模。科斯的追随者干脆把《社会成本问题》浓缩成一个科斯定理。

科斯和张五常均认为很多人并没有完全理解科斯的意图。张五常说科斯定理就是说产权明晰是市场存在的基本前提,我同意这个诠释。《企业的性质》告诉人们,企业不是黑箱,不是最终的经济行为主体,是可以再分的。就象分子并不是最小的物质单位,是要分成原子和电子的。或者说这篇文章是一个放大镜,教导人们去探测企业的内部结构。同时,交易费用的提出也对人们的“成本”概念和“生产性”观念产生深远的变革性影响。科斯定理则告戒人们不同产权制度的安排将导致不同的经济行为和效率。这些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基石,凭借这些基石衍生出了企业治理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和约理论等分支学科。新制度经济学抛弃了新古典的经济行为主体二分法的假设,认为只有个人是经济行为主体,而企业只是个人为最大化自己效用的而签定的和约安排,也就是说企业是个人的经济行为表现。但是新制度依然采纳了新古典的经济人假设,于是建立了一定产权制度约束下个人最大化自己效用的分析范式。

张维迎并没有象厉以宁一样写专著诠释中国经济,他对中国经济的新制度诠释集中体现在他的论文集《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中。从企业治理的角度,张教授认为中国的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并没有剩余索取权,进而提出所有者缺位的概念。相对应,从产权理论的角度,他认为中国国有企业仅存在理论上的明晰,而实际上是不明晰的,依据科斯定理,这种混乱的产权安排必然导致经济上的无效行为,所以,他坚决主张中国企业改革的重心应该是产权改革。他对没有产权改革的股份制批评道:在白马的背上画道道是不可能制造出斑马来。象俄罗斯的经济学家一样,张教授把私有化看成是产权改革的捷径,从这一点上来说张非常象丘拜斯。他坚决主张私有化,而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家也就成了他这一理论主张上的现实行为延伸。在理论主张上,张维迎对厉以宁明显的表现出继承关系,这种继承关系的根源在于新制度对新古典的继承关系。转二, 中国企业改革的理论失误

厉以宁的关于中国经济存在两个非均衡的理论,以新古典理论为分析工具,深刻地分析了中国经济的微观特征,无疑,这是一次中国经济学界为数不多的经济分析上的创新,借一句套话就是把新古典主义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但是,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的理论分析是不完整的,是需要进一步延伸的,但厉教授却未能延伸,而是仓促的得出结论。

由于认为中国的的企业不是企业,这种情况导致价格机制失效,所以厉断定中国的改革重心是把中国的企业变成企业。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的企业为什么不是企业?中国的企业不是企业只是一个现象,而厉却认为这是结论和原因。造成厉教授当时“理论短视”的原因在于他所使用的分析工具:新古典理论。新古典采用经济行为主体二分法假设,把企业看成了基础的不可再分的经济单位,或者说经济原子,厉以宁也就当然地认为,中国的企业也是最小的经济原子了,不可再分了。而厉正是凭借自己并不完整的理论分析来给中国的改革提供政策建议的,从承包制到股份制,这个不完整的理论也当然地形成巨大的政策漏洞。

其实,企业是由个人所组成的,按厉教授的理论,延伸下去,中国的企业不是企业的根源在于中国的个人不是“人”,也就是说中国的个人并不满足新古典的“经济人”假设。只有且仅仅“个人”才是经济行为主体,这一点也是新制度所坚持的。中国改革的中心也就应该是以“个人”改革为重心,把中国的个人变成“经济人”: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个人要能够真正做到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必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假设:他的正当个人欲望是被法律承认的;他拥有为满足自己欲望而追求财富的权力,即他拥有明确的被法律所保障的产权。
我在人民大学听过一个社会学家讲课,他说张维迎所有高深的数学公式和深奥的博弈论分析可归结为一句话:把中国的国有资产私有化。这种评价虽然显得偏激,但却也道出一个事实,张教授把产权改革简化成私有化,依据这种简化的理论给出政策建议也当然地会形成巨大的政策漏洞,事实也证明如此。其实,不仅仅张维迎把产权明晰简化成私有化,几乎所有的主流西方经济学家都存在这种简化倾向。著名的新制度创始人之一的张五常教授甚至更为极端,俄罗斯的政策建议者显然也是简化倾向者。

这种私有化简化倾向的根源在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缺陷,或者说西方经济理论的缺陷。新制度虽然纠正了很多新古典的不符合现实的前提假设,但是,依然坚持“经济人”这一新古典核心假设。而“经济人”假设是西方经济理论的一个基石性前提假设,就是西方经济理论的开山之作〈国富论〉也是展开于此假设的基础之上的。但是,不是所有时代,所有地区的社会都满足“经济人”假设的。从时代上来说,文艺复兴以前的欧洲社会是不满足“经济人”假设的,经济人特征是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后才在西方出现的。从地区上来说,一切非市场国家都是不满足“经济人”假设的。其实,改革的过程或者经济转型的过程、市场化的过程就是一个由非经济人向经济人转型的过程。也就是说,我改革所需要的恰恰就是西方经济理论所作为前提假设的“经济人”。其实,欧洲同样存在一个改革、经济转型、市场化的过程。只是这个过程比中国早了200多年而已。到亚当.斯密动手撰写〈国富论〉时,英国的主流价值观念已经具备“经济人”特征,所以,“经济人”特征的形成过程并没有构成亚当.斯密的研究对象,同样也没有进入以后的西方经济理论家的研究视野。相反,现在的经济理论家企图用以“经济人”为假设的分析工具,去解释人类的所有时代和所有地区的所有社会行为!这就是目前的所谓的“经济学帝国主义”,譬如雄心勃勃的诺奖获得者斯诺教授,就企图以新制度分析范式去解释罗马兴衰史。尽管没有拜读诺教授的这部著作,但可以肯定地说他的分析结论是错误的。因为经济人假设在古罗马时代的欧洲是不成立的。

如果充分具备“经济人”特征的社会中,产权明晰可以简化成私有化,而在不充分具备“经济人”特征的社会简单私有化只能制造经济灾难。俄罗斯和中国的私有化经历都充分证明这一点。

三、 中国需要自己独立的经济理论

当前“中国主流经济学家”遭遇激烈批判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属于自己的原创性理论严重缺乏。把这种局面单纯地归罪于经济学家本身显然不是很公平的,这更多地是由他们的社会背景和知识背景造成的。以往,我们改革的理论支持是摇摆于两个极端:马克思主义和西方主流经济理论。其实,西方主流经济理论也是吸取了马克思主义的精华的,就象吸取〈国富论〉精华一样。我们固执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学科,是过去的意识形态斗争的延续。当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已经被“边缘化”。但是,网上流传甚广的流国光的文章似乎要重新捍卫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主流地位。无论单纯地依赖西方主流经济学,还是单纯地依赖马克思都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摆脱西方主流经济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给我们的思想束缚,认真地深刻地研究人类制度演进历史和中国经济的实际状况,探索能够为中国改革提供理论指导的属于我们自己的理论四、 制度核理论

为解释中国改革,弥补西方经济理论的缺陷,本人在深入考察人类社会制度演进的基础上,尝试提出一个诠释人类制度演进的一个崭新框架假设:制度核理论,期待各位理论爱好者的批评。

本理论认为在人类历史演进的进程中,存在两个“制度核”,第一个制度核形成于欧洲的从古希腊到古罗马帝国建立,也即中国的春秋战国到秦始皇统一中国这一时期,第一个制度核的明显特征是在相互隔绝的东西方同时形成。第一个制度核形成后西方便进入了以此制度核为基础的基督教制度时代,即中世纪;而中国则步入了2000多年的以此制度核为基础的封建儒教时代。

自文艺复兴开始,西方开始反思第一个制度核进而否定之,开始建立第二个制度核,这个制度核就是现代社会制度基础,第二个制度核形成的标志就是美国独立战争的爆发。中国自1840年开始,在已经处于第二个制度核下的英国的强迫下,开始了自己对第一个制度核的反思和第二个制度核的建立的艰难历程,目前,仍处于这一历程中。

人类的社会制度是一个逐渐形成并不断演进的过程,这个产生和演进过程又呈现出阶段特征。这个特征就是制度核特征,所谓制度核就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形成制度基础,制度核形成后,人类的社会制度便以此为基础和内核进行演进,从而表现出连续性,直至下一个制度核的形成。用数学语言描述,人类历史是一个存在两个间断点的连续曲线。这两个间断点便是制度核形成时期,而这两个制度核形成后的历史时期则是以这两个制度核为核心的制度连续演进,而第一个制度核形成之前,则是一个漫长的“制度核”前时期。

德国历史哲学雅斯贝尔斯在考察了古希腊、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及同期印度所同时出现的文明繁荣现象后,提出一个人类历史的“轴心时代”假设(《历史的起源与目标》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对这三个同期的但相互隔绝的繁荣文明的很多相似性特征进行解释,改假设认为这一时期是人类的轴心时期,此后的人类历史都是在这一时期所形成的基本思想和价值观的指引下进行演进的。雅斯贝尔斯看到了这三个地区同时的文明繁荣,但却忽略了紧接而来的历史现象,就是这三个地区在历经了当时的文明繁荣后几乎同时又进入了一个文明萧条时期:西方是进入了黑暗的中世纪,而中国则进入了漫长的“吃人的”封建社礼教时代。人类从乐观走向悲观,从自我肯定走向了自我否定,怎么解释这一历史现象?其实雅斯贝尔斯所说的“人类历史轴心”期就是人类的第一个“制度核”形成时期,这一时期人类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开始对自己所走过的历程进行大反思。反思的结果是人类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就是意识到自己欲望的存在。欲望能够满足便是幸福,而欲望不能得到满足便是痛苦。人类意识到自身欲望的存在,便意味着意识自己的痛苦和幸福的根源。但当时,由于人类的知识和物质资源有限,人类又意识到自己无力去满足自己仿佛无限的欲望,欲望不能够满足便是痛苦。规避痛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获取财富去满足欲望,另一种便是否定欲望。当时的客观条件决定,人类不得不采用后一措施,即通过否定自己欲望去规避痛苦,这就是第一个“制度核”。第一个制度核是人类对自己欲望进行否定,对自己欲望进行否定便引申出对人类追求满足自己欲望的东西的权力进行否定。这里作出定义:能够满足欲望的东西是财富,获取财富的权力是产权。那么第一个制度核的特征便是:第一、对个人欲望进行否定(即对人性进行否定);第二、对个人产权进行否定(从而导致对个人人权的否定)。第一个制度核形成后,人类制度便以此为核心基础进行演进。尽管在不同低于有不同表现形式,如欧洲表现为基督教制度、中国表现为封建礼教制度、印度则是佛教等级制度。这些不同制度现象的最深处都是第一个制度核。以第一个制度核为内核的人类制度又有一些共性特点,我们可把这些共性特点称为“制度次核”:1)繁杂的礼仪;2)强调集体,否定个体;3)个体不具备“经济人”特征,表现为“非理性”;4)强调节欲;5)重农抑商;6)集权等级制;7)财富按特权标准分配;8)零和搏奕。  

尽管人类的第一个制度核对人类本身进行否定,并衍生出了后来的摧残人性的形态各异的社会宗教制度,导致人类文明进入一个萧条期,但这仍是人类的巨大进步。第一个制度核形成,标志着人类彻底摆脱动物性,具备了人的特征。所谓人的特征便是意识到自己的欲望的存在,并调节控制这种欲望。动物也有欲望,但动物并意识不到这种欲望的存在,只能受本能的驱动,更遑论调节控制了。人类的第一个制度核,实质上是人类意识到自己欲望存在后,为避免痛苦(或追求幸福)而为自己设计的调节手段。由于当时知识和物质极度贫乏,这种控制方式就是否定。所以在此给“制度”下出定义,制度就是人类为规避痛苦(或追求幸福)而为自己设计的调节自身欲望的方式。第一个制度核形成时期,是人类和动物的真正分裂点。第一个制度核的形成实质上是大大减轻了,而非加重了人类的痛苦,人类也是在以此所形成的制背景架下缓慢的形成了知识和物质的积累,直至第二个制度核的出现。

随着人类知识和社会财富的积累,人类逐渐开始意识到自己有能力去满足自己的基本欲望,为自己创造幸福,也就是说意识到第一个制度核是错误的,开始否定它,努力建设一个新的制度核:第二个制度核。和第一个制度核同期形成于不同区域三大文明不同的是,第二个制度核的形成首先发生在欧洲,即在欧洲的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时期。第二个制度核是对第一个制度核进行否定,即对否定自身欲望和否定自身追求财富权力的方式进行否定。第二个制度核就是承认个人欲望和个人追求财富的权力。对应于第一个制度核,第二个制度核的衍生共性特征(制度次核):1)追求自然,否定繁杂的礼节和禁忌;2)充分承认个人,否定扼杀个性的集体主义,强调在承认个人的基础之上的团队合作;3)个体具备“经济人”特征;4)注重商业和市场;5)追求物质享受,提倡享受生活;6)认为人人生而平等,强调机会起点均等;7)财富按价格机制分配;8)非零和博弈。

随着第二个制度核的建立,人类逐渐开始摆脱自然的约束,让自然成为满足自己欲望的工具,人类开始初步成熟。第二个制度核成熟之后,迅速的以战争为媒介向世界其它地区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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