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诗人布罗德斯基(Joseph Brodsky)在诺贝尔文学奖的授奖仪式上说:“总体而言,每种新的艺术真实促使人的伦理真实更明确。因为美学是伦理学之母。” ① 而另一位作家纪德在一次访谈中回答什么是道德时则说,道德是“美学的一个分支” ② 。分析哲学大师维特根斯坦也曾断言,“美学与伦理学是一回事。” ③ 德国后现代哲学家韦尔施生造了伦理/美学(aesthet/hics)一词,意思是,“伦理学今天自身正在转化成为美学的一个分支” ④ 。他认为美学是一种基础性学科,内涵着伦理学的内容。这些言说是振聋发聩的。因为在西方哲学史上,几乎看不到有哪种理论说美学在伦理学之先。但是,在尼采提倡的美学存在,福柯提倡的“生存美学”,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里查德·罗蒂提倡的伦理生活的审美化以及韦尔施的将美学转换为一种基础性学科的思想中,我们必须承认一个基本事实,即一种突破了传统美学的“情”的范围,向实践领域扩张,以审美取代道德为现实人生基础的新美学、新伦理学已经存在,并在社会、个人生活中扩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