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以来中国思想的一个基本轨迹,大体上是从八十年代末开始的批判激进主义思潮出发,日益走向保守主义甚至极端保守主义。这种保守主义的基本形态则往往表现为以自由主义之名贬低和否定民主与平等,其结果是把所谓的“自由”更多地理解成了一种少数人享有的 “特权”,而不是所有人具有的“权利”。事实上,今日许多知识分子对自由主义的高谈阔论主要谈的是老板的自由加知识人的自由,亦即是富人的自由、强人的自由、能人的自由,与此同时则闭口不谈自由主义权利理论的出发点是所有的人的权利,而且为此要特别强调那些无力保护自己的人的权利:弱者的权利、不幸者的权利、穷人的权利、雇工的权利、无知识者的权利。如果说,一生致力于研究市场经济与自由关系的芝加哥经济学派开山祖奈特( Frank Knight )在其经典论著 《竞争的伦理》中曾严厉警告所有经济学家 :“最大的谬误莫过于把自由和自由竞争混为一谈”( No error is more egregious than that of confounding freedom with free competition ),那么,“这种最大的谬误”现在恰恰成了中国知识界的集体信仰,亦即把把自由归约为市场的自由,认为自由经济能自动地实现最大的自由。在这种版本的自由主义中,民主是奢侈的,平等更是罪恶的,反倒是弱肉强食成了自由主义的第一原则。
这里有必要指出,托克维尔这本名著的书名不宜译为《美国的民主》,而只能译为《民主在美国》,因为正如托克维尔特别强调的,他这本书要表述的只有“一个思想”( a single thought ),这就是:“在全世界范围,民主都在不可抗拒地普遍来临”。换言之,托克维尔的中心问题首先是民主时代的来临问题,并强调民主问题将是“普遍而持久的”( universal and permanent ),惟其如此,他才反覆强调,他这本书要提出的问题“并非仅关美国,而是与全世界相关;并非关乎一个民族,而是关乎全人类。”民主“在美国”的情况之所以特别引起他的兴趣是因为他认为,“民主时代”来到欧洲无一例外要以摧毁贵族制度为前提,从而以“民主革命”为必经阶段,美国则因为历史短暂是一个没有“贵族时代”的国家,因此“民主在美国”的独一无二性就在于它不需要以推翻贵族制度为前提从而避免了欧洲那种民主革命。托克维尔认为,由于民主在欧洲是伴随革命而来,因此许多人已习惯于认为民主与动乱及革命之间有某种必然联系,而他对美国的考察则要告诉人们,民主带来的动乱只是在转型时期的暂时现象而非民主的本质,因为民主与革命的真正关系毋宁是:民主越发达,动乱越少,革命越不可能。◆ 四
托克维尔对民主理论的重大发展,在于他不象以往那样单纯把民主看作一种政体形式,而是把民主看成是从政治、法律、社会构成一直到人的思想、情感、心态、以致文化和学术活动方式等一切领域一切方面都将发生的一种深刻变化。晚近十余年来托克维尔在西方学界受到的重视日益有超出其他经典思想家的趋势,其原因实际也在于,托克维尔指出的这种民主永不会停步的特性,即使在西方也只是在本世纪后半叶才变得越来越突出。所谓后现代主义的挑战,女性主义的挑战等等,事实上都是托克维尔所谓“文化民主化”问题的日益尖锐化表现,从而也就使“民主”的问题在今天更加复杂化了。托克维尔的中心关切是他所谓“民主人”( democratic man )即现代人的基本“心态”即追求“各种条件的平等”的强烈“欲望”与民主社会的“制度”之间的持续张力。但他指出,现代“民主”的一个悖论在于,当 “民主”即 “各种条件的平等”不断进入所有其他领域时,民主却可能在“政治”领域反而停步不前。正是在这里托克维尔提出了他著名的关于民主时代的人爱平等远甚于爱自由的理论。托克维尔这里所强调的“自由”恰恰是“积极自由”(即政治参与的自由)。
贡斯当已经指出,法国大革命的重大失误之一在于革命者仍从亚理斯多德观点出发把人看成“政治的动物”,从而把“自由”主要理解为“政治自由”即公民参与公共政治生活,由此忽视了“现代人”所向往的“自由”首先是私人生活的自由和个人权利的保障。贡斯当因此强调,“古代自由”的危险就在于它以公共政治生活吞没了个人生活的空间,但他同时强调,“现代自由的危险则在于,由于人们一味沉浸于享受自己的私人生活和追求个己的特殊利益,因此他们太轻易地放弃了分享政治权力这一本属于他们的政治权利。”换言之,现代社会有两种危险,即社会生活的“过度政治化”( over politicization )和“过度私人化”( over privatization ),而且常常是从前者转向后者,例如法国大革命期间是“过度政治化”,导致人人厌恶政治而走向“过度私人化”从而有拿坡伦的上台。贡斯当由此突出强调,第一,私人生活的自由乃以政治自由为保障,如果公民们都不参与政治从而放弃有效制约公共权力,那么归根结底私人生活的自由是没有保障的;第二,一个民族的伟大素质只有其公民充分参与行使政治权力才能发展起来,因为“政治自由扩大人的精神境界,提高人的思想层次,并型塑该国公民的一种群体性知性素质从而奠定该民族的光荣和昌盛。”因此,所谓私人生活的自由与政治参与的自由这所谓“两种自由”的关系,在贡斯当看来决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重要的是“要学会把两种自由结合起来”。在托克维尔那里,社会生活“过度私人化”而导致政治生活萎缩这一危险成为更突出的主题。他所谓民主时代需要“一门新的政治科学”也正是针对这个问题而言,亦即因为在民主时代人们有自然地更关心非政治领域的“平等”而同样自然地不关心政治的倾向,只有非常的努力才能防止政治的失调。半个世纪后,韦伯对民主化问题提出了和托克维尔完全一致的论述,并突出地强调了,一个非政治的民族是没有资格参与世界政治的民族。不妨就让我在这里用韦伯在“普选与民主在德国”一文的结尾来结束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