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千五百年前古希腊的城邦民主制度因梭伦和克利斯提尼改革而脱胎于村社制度之后,民主观念就因为它许诺给共同体所向往、所选择的东西而将人类共享的社会与政治存在变为一种意图明确的共同行动结构。虽然那时就已出现了对民主的崇拜和献祭,而且为东地中海沿岸许多的古代社会效仿,当时的民主仍是一个侮辱性的字眼,表示“乡巴佬的统治”(rule by the cousins),其排他性的“公民精英”的规则限制,将大量的妇女、奴隶、两次拥有海上霸权的盟国的属民及外帮人排除在外。随着雅典的灭亡,民主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修希底德的著作里昏睡了近1700年,直到意大利共和国出现为止。这一时期的民主将自由与共和结合起来,认为共和制本身便可推动自由,从而获得强大的发展。马基亚维利在后世信奉人民统治的理论家中最大的弟子让.雅克.卢梭继承了“共和”的传统,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之后,直接民主的理想继续对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革命运动形成了强有力的影响。然而以马基雅维利为代表的共和国的思想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在肯定民主制时不乏悲观色彩而最有说服力的结论:如果我们愿意把政治事务交给个人或集团统治者,我们必然发现他们的统治将以私利而不是社会整体的利益为基础。[4]民主的此种悖论一直影响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