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解构”翻译使译作更具时代感
“解构主义”派认为,作品具有历史性,译者对于作品的理解也会受到译者所在的历史时期及各种条件的限制。因此,译作就会带有时代的烙印,具有强烈的时代感。例如,清末明初,中国正遭受多国列强入侵,面临被列强瓜分、亡国灭种的危险时期,作为引入西方第一人的林纾先生就有意识地选择了一些作品进行翻译,希望通过译作能给国民敲响警钟,使国民认识到中国正处在危险的历史时期。因此,在翻译斯托夫人(Harriet Beecher Stowe)的《Uncle Tom’s Cabin》时,他和合作者魏易就将此书译成了《黑奴吁天录》。林纾先生曾明确表示:“余与魏君同译是书,非巧于叙悲以博阅者无端之眼泪,特为奴之势逼及吾种,不能不为大众一号。……当今变政之始,而吾书适成。人人既蠲弃故纸,勤求新学;则吾书虽俚浅,亦足为振作志气,爱国保种之一助。”(林纾,1981,1)。因此饱满的爱国热忱,能够救亡图存,唤醒民心的素材成了林纾先生选材的首要考虑因素。
就连大家公认的主张翻译要坚持“信、达、雅”的严复在译《天演论》时也是以当时中国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原作进行有选择、有取舍、有评论地翻译。他在译该书名时也只用了原作《Evolution and Ethics》的一半。译作的问世使“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观念从此深入人心,并激励着无数的仁人志士为祖国重获新生抛头颅、洒热血,翻译成了救国救亡的重要手段。
3.2 “解构”翻译使译作较原作更具美感
林纾先生不懂,在翻译作品时,都是合作者将原作的意思口述出来,然后他再用流畅的中文将原作译出。这样,林纾先生的译作中很少留有外语的痕迹,这使中文的读者就不会觉得译文晦涩难懂了。钱钟书先生就十分喜爱林纾先生的译作。他表示:“宁可读林纾的译文,不乐意读哈葛德(Hen ide Haggad)的原文,理由很简单,林纾的中文文笔比哈葛德的英文文笔高明得多。”(董明,2006:173)林纾的翻译之所以受欢迎主要是因为他的译文富有文采,比原作更具美感。
如:林纾翻译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David Copperfield》(中文译名为《块肉余生记》的第一章第一段的最后一句。
原文:It was remarked that the clock began to strike, and I began to cry, simultaneously.
林的译文:闻人言,钟声丁丁时,正吾开口作呱呱之声。
林纾的译文全用文言文,并在译文中用上了两个象声词:“丁丁”和“呱呱”。原文中并没有这两个词,这就使译文较原文更具美,并能图文并貌地展现当时的情形,从而也使译文赋予了原文更高的价值和文学性。
正如傅雷在《傅雷家书》中所写到的那样:“唯有不同种族的家,在不损害一种特殊艺术的完整性的条件之下,能灌输一部分新的血液进去,世界的才能愈来愈完满,愈来愈光辉灿烂。”(董明,2006:185)
3.3 “解构”翻译使译作更具个性化
每一位译者在翻译作品时,其主观意识都是想尽可能地忠实原作。但在翻译的过程之中,却会因为译者所处的特定的历史时期、个人见识、遣词能力及个人修养等多种因素影响着译作,使译作带上浓厚的个人色彩,从而使译作彰显译者的个性。因此,译者对译作来讲意义就显得非常重大。
林纾先生的部分译作主要是为封建思想作宣传。从他的译作标题就可见一斑。他将《Montezuma’s Daughter》 和《The old Curiosity Shop》 分别译成了《英孝子火山报仇录》和《孝女耐儿传》,将“原作中的复仇和反抗改成了符合中国传统的伦理的尽孝壮举”(董明,2006:146)。同时,林纾先生的译作也与其所处的历史时期—清末民初相融合。例如,他将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David Copperfield》译成了《块肉余生记》。译作的书名就突出地展示了中国当时清末民初所处的历史背景,其意图也十分明确,就是为了激发国民救亡图强的意识。他的译作也不是按原文逐字逐句翻译,而是以为主进行的大意翻译(张102梦井,2007:269)。此外,他的译文全部使用古文,文字简练,没有一点的欧化语言痕迹。假使要从译文中找到相应的英文句子,不懂古文的读者是很难实现的。
清末的另一位翻译大家周桂笙的译作也颇具个人特色。他在翻译法国作家鲍福的小说《毒蛇圈》时,就进行了某些创译。他将原作改译成了我国的章回小说体,还将原作分为几十回,并为每一回拟就了标题,如“孝娃娃委曲承欢,史太太殷勤访友”,“几文钱夫妻成陌路,一杯酒朋友托交情”。 (董明,2006:11)。他还在每一回的结尾处加上了“未知后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说”。他所采用的这些翻译手段都使译作彰显着译者的个性。